省直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法律 關注:2.96W次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1、年滿18週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本區居住落户或在本區有穩定工作; 3、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住房保障面積標準。 標籤: 房產糾紛 合同 租賃 公共 房屋租賃 省直 住房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dx94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