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13條有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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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13條有什麼內容
1.在港口總體規劃區內建設港口設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線的,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批准;建設港口設施,使用非深水岸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但是,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批准建設的項目使用港口岸線,不再另行辦理使用港口岸線的審批手續。2.港口深水岸線的標準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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