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不負責任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 關注:6.61K次 保險人不負責任的情況有哪些第五條 下列原因導致的意外事故,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一)地震及其次生災害;(二)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查封、政府徵用;(三)核反應、核污染、核輻射;(四)受害人與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惡意串通;(五)被保險人、駕駛人或受害人故意導致事故發生的。 標籤: 保險理賠 不負責任 金融保險 保險人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dekp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