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第十四條 法律 關注:2.08W次 公司股份轉讓協議簽訂和手續辦理公司轉讓,其實是股權轉讓。但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如轉讓完以後法定代表人已不再是股東,則法定代表人無須對公司債務承擔。 但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只要其是依公司章程與法律行事,則其對外行為均歸屬於公司,無須其承擔法律責任。 標籤: 道路交通 第十四條 交通違章 交通事故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de5dl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