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離婚後對方不讓探視兒子如何辦

離婚後對方不讓探視兒子如何辦

離婚後對方不讓探視兒子如何辦
離婚後對方不讓探視兒子如何辦
根據法律規定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探望子女的一方是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並非發生法律所規定的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任何人都不能禁止不直接撫養的一方去探望孩子,否則就是侵犯不直接撫養一方的探視權,被侵犯權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由法院維護其合法權益。即使是因為出現了法律禁止探望的情形,但當中止探望情形消失後,探視權仍需恢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de3oy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