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亊實婚姻子女撫養權

亊實婚姻子女撫養權

亊實婚姻子女撫養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亊實婚姻有法律效率嗎

看具體情況。依據我國現行法律,對事實婚姻採取了不承認主義原則,但考慮到早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事例仍普遍存在,因此,又對部分特殊情況下的事實婚姻採取了限制承認主義作為補充原則。
具體地説,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1994年2月1日前,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可按照事實婚姻對待;二是1994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應補辦結婚登記,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時計算,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不承認是事實婚姻,按同居關係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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