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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監視居住到期後該怎樣辦

執行監視居住到期後該怎樣辦

執行監視居住到期後該怎樣辦
監視居住到期後怎麼辦

監視居住決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作出,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協助執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期間,不能離開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確有需要要離開的,應向執行監視居所的機關報告,得到同意後方可離開。


監視居住期限屆滿,應當由辦案機關作出解除或撤銷監視居住的決定,具體程序為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查,檢察長或公安局長決定後,通知辦案機關,並將解除決定書送達給嫌疑人。


司法機關在正常情況下必須要做到,監視居住的6個月之內把需要調查清楚的這些線索全部都調查清楚了,不然,在監視居住到期之後司法機關也會面臨很大的壓力的。如果是前期調查階段,悄悄的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監視居住的,也必須要經批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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