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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期間轉移財產怎麼辦

強制執行期間轉移財產怎麼辦

強制執行期間轉移財產怎麼辦
強制執行期間,轉移工資,是不是違法
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損害國家,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務人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之訴,如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返還第三人,根據民法通則第58條,實施民事行為侵犯第三人利益的、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民法通則第61條規定,“惡意串通。雙方惡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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