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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時遭到性侵但20歲時想起訴索賠這時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12歲時遭到性侵但20歲時想起訴索賠這時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12歲時遭到性侵但20歲時想起訴索賠這時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12歲時遭到性侵但20歲時想起訴索賠這時是否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訴訟時效,應當自受害人滿18週歲起算。另外,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所以説,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想起訴侵權賠償的,應當自18週歲起算,且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因此,只要在21週歲之前起訴,仍然在訴訟時效保護期間內。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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