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結案證明 法律 關注:4.74K次 強制執行結案後怎麼辦六個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標籤: 判決執行 訴訟仲裁 強制執行 結案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7er39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