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 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的規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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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遺產繼承公證的條件
(一)申請繼承的單筆遺產數額不超過人民幣五萬元。具體限額由各地方公證協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本項規定的最高限額內確定具體標準;
(二)申請繼承的遺產為被繼承人名下的存款、養老金、公積金、基金、證券賬户內的資產、職業年金等財產;
(三)申請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四)申請人保證被繼承人生前無遺囑且無遺贈扶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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