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母親過世父親房產公證

母親過世父親房產公證

母親過世父親房產公證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子如何過户


需要辦理一半繼承,一半買賣或是贈與過户,兒子才可以得到全部產權,由於是夫妻住房,沒有特殊約定,都是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產權,一方過世,需要辦理繼承,先看遺囑,有遺囑依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就要依照繼承法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那一半產權,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兒子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去房管,辦理繼承一半,再由母親把另一半買賣,或是贈與過户給兒子,也可以選取母親一人繼承,有母親一人去辦理繼承過户!

你所謂的第一繼承人不是很明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權利是平等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是大家協商繼承份額

公證需要你父親的死亡證明,已經去世繼承人死亡證明,在世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本,你父母的結婚證,原房產證,所以繼承人要一起到公證處去辦理

如果是過户到你或你母親的的名下,需要在公證時其他繼承人書面聲明放棄繼承。拿到公證書後,再去辦新房產證

建議你先自己到公證處一次,公證一般會先預約,給你一套表格(通常是家庭關係證明、死亡證明之類,要單位或户籍地派出所蓋章的),這些辦好之後,再大家一起去辦公證手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6oeyg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