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2023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

2023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

2023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
2023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
婚姻糾紛常見的問題如下:
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
在此情況下,要求離婚的一方,可以通過户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2、原告與被告不在一個地區(甚至不在一個省市),如何辦理。
這是涉及離婚案件訴訟管轄問題。一般由被告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此處的被告所在地,可以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
3、一方要求離婚,對方離家出走的,如何處理。
此情況下,如果法院已經受理訴訟,另一方拒接開庭傳票或採用離家出走的方式,下落不明的,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
4、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61nzo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