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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合同行使

法定解除合同行使

法定解除合同行使
確認解除合同行為無效的案由
合同並無無效事宜,解除合同無效。《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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