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説創作也不應侵害他人名譽 法律 關注:2.56W次 詆譭他人名譽。涉嫌侮辱誹謗罪。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標籤: 知識產權 創作 知識產權保護 不應 小説 名譽 侵害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5vg6g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