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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沒有權要求證人出庭

被告有沒有權要求證人出庭

被告有沒有權要求證人出庭
被告有沒有權要求證人出庭
被告有權要求證人出庭作證。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其中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證人出庭作證是審查判斷證人證言真偽的一種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對證人證言有異議,哪一方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第一百九十二條,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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