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賄賂選舉的立案標準 法律 關注:2.77W次 村主任賄賂選舉的立案標準1、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舉報。2、有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並依法處理,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標籤: 貪污受賄辯護 村主任 刑事辯護 立案 賄賂 選舉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318p5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