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的主要特徵
- 法律
- 關注:1.63W次
妨害公務罪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妨害公務罪,又稱“阻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侵害的對象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並且是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2、在客觀上表現為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所謂暴力通常表現為毆打、梱綁、禁閉等侵犯人身的強力行動;所謂“威脅”通常表現為以殺害、傷害、毀滅財產或毀滅名譽等形式實行精神強制。
3、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國家工作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有意用暴力、威脅方法進行阻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318ow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