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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對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對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對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1、我國新刑法對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判刑標準: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税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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