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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交通事故護理費沒有證據

山東交通事故護理費沒有證據

山東交通事故護理費沒有證據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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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護理費證據有哪些

司法實踐中,絕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官司中,受害人主張的護理費要想得到支持,必須向法院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需要護理的證明,如果主張2名護理人員的費用,還必須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需要2名護理人員的特別證明。因此,受害人在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療或者門診治療時,如因受傷處影響正常生活的,應當向醫院要求開具需要護理的證明。當然,如果受傷處並不影響正常生活,也不應強迫醫院出具需要護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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