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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爭議的調解方式有哪幾種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同爭議的調解方式有哪幾種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同爭議的調解方式有哪幾種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同爭議的調解方式有哪幾種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等合同事項的主管單位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是訴訟調解。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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