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 法律 關注:3.15W次 虐待家庭成員家庭 在實施家庭暴力之時,到醫院診斷保存證據,請旁觀者作證。也可以報警,進行登記。起訴到法院離婚的,法院經合法傳喚,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審理。符合離婚條件的,可以判決准許離婚。 採納意見,請點擊“滿意或者非常滿意”感謝律師 標籤: 家庭暴力 家庭成員 婚姻家庭法規 婚姻家庭 實施 虐待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guwen/falv/0w17l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