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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偷税行政處罰追訴期是多久

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偷税行政處罰追訴期是多久

偷税行政處罰追訴期是多久,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偷税行政處罰追訴期是多久,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答
偷税行政處罰追訴期:
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法律依據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條
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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