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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賠發生的原因

施工索賠發生的原因

施工索賠發生的原因
施工索賠發生的原因
施工索賠發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建築過程的難度和複雜性增大。
隨着社會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新技術、新工藝,業主對項目建設的質量和功能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完善,設計難度不斷增大,施工過程也變得更加複雜,往往在施工過程中隨時發現問題,隨時解決,需要進行設計變更,這就會導致施工費用的變化。
第二,合同文件前後矛盾和用詞不嚴謹。
用詞不嚴謹導致雙方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從而引起工程索賠,例如“應抹平整”、“足夠的尺寸”等,這樣的詞容易引起爭議,因為沒有給出“平整”的標準和多大的尺寸算“足夠”。圖紙、規範是死的,而建築工程是千變萬化的,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對它的理解也有所不同。
第三,建築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在投標報價中,承包商常採用“靠低價爭標,靠索賠盈利”的策略,而業主也常由於建築成本的不斷增加,預算常處於緊張狀態。因此,合同雙方都不願承擔義務或作出讓步。
第四,項目管理模式的變化。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管理上的失誤往往是難免的。若一方失誤,不僅會對自己造成損失,也會連累與此有關係的單位。特別是如果處於關鍵路線上的工程的延期,會對整個工程產生連鎖反應。對此如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可能會產生一系列重大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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