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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辦營業執照洗黑錢犯罪嗎

被騙辦營業執照洗黑錢犯罪嗎

被騙辦營業執照洗黑錢犯罪嗎

一、被騙辦營業執照洗黑錢犯罪

如果不知情洗黑錢的,不會構成犯罪。被騙辦理營業執照的,是屬於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情形,被騙人可以申請吊銷營業執照。

所謂洗錢犯罪,是指“將髒錢洗淨”或“將錢漂白”,使犯罪所得的收益得以隱瞞和偽裝,使之具有表面的合法性,是對隱瞞或掩飾犯罪收益的各種犯罪活動的總稱。它與傳統犯罪形式相比,可以説是一種新型的企業型犯罪。

洗錢罪所“洗”的錢必須是特定的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即必須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洗錢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户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洗錢罪的構成要件內容是什麼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及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協助將財產轉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既包括將實物轉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也包括將現金轉換為金融票據或者將金融票據轉換成現金,還包括將此種現金(如人民幣)轉換為彼種現金(如美元),將此種金融票據(如外國金融機構出具的票據)轉換為彼種金融票據。同時,其所“洗”錢財必須來源於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這七種犯罪。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

(四)本罪在主觀方面的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為犯罪違法所得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洗錢指的是將違法所得的資產通過隱瞞掩飾或者是通過一些中介機構使之變為合法的財產的一種特殊的犯罪形式,可以理解為侷限於清洗的行為也可以理解,為把經過清洗的錢重新投入到合法的經濟活動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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