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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企業的優勢

有限合夥企業的優勢

有限合夥企業的優勢:
可以更好的減少税負,有限合夥企業和一般合夥企業一樣,都是以“先分後繳”的方式,由合夥人直接繳納,這避免了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的雙重納税(綜合税率40%)。根據一些地方政策,可以將合夥人股權轉讓所得税率降至20%。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限合夥企業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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