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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股權轉讓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税

企業股權轉讓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税

要繳納印花税。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税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因此,股權轉讓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税,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來貼花。
《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

企業股權轉讓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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