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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合併條件分別是什麼

公司分立合併條件分別是什麼

公司進行分立、合併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分立與合併的條件是不一樣的。這點在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的。本站小編今天就整理了這方面的知識,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公司分立合併的條件。

公司分立合併條件分別是什麼

一、公司分立條件是什麼?

外商投資企業合併,合營各方投資者必須按照合同、章程規定繳清出資、提供合作條件且已實際開始生產、經營。

二、公司合併條件是什麼?

公司合併一般是指兩個以上公司依法定程序組成為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

〔1〕、首先它須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存在為前提;其次,應按一定的法定程序進行,這主要是由於公司的合併不僅引起合併前公司的權利義務的變更,而且關涉到與這些公司有相關權利義務的民事主體的利益;再次,合併的結果是多個公司合成一個公司,原有的公司主體資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從而生成一個全新的主體,也可能是其中一個主體資格保留,其餘主體均喪失獨立的法律人格;最後,它是一種獨特的合同行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諸如協商、自願及合意等條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一是它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國家還要求必須公證

〔2〕、並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訂立要求更嚴的授權,即需經公司的股東會以特殊表決程序作出表決;二是合同標的不是普通的財產轉移,而是內容複雜的債權債務的混合轉移或重新組合;三是它突破了傳統民法中"契約專有"(Privity)的原則,公司合併合同的權利義務的實現影響到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有的國家的公司法明確規定此種合同不適用民法典中的契約規則

所謂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併可分為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

上述內容就是關於公司合併、分立條件的內容介紹,希望能為您一些幫助。如果公司合併或分立不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進行的話,那麼做出的相關行為就是無效的。要是您遇到了相關糾紛的話,可以委託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決。

標籤: 分立 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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