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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傷在工地死亡有賠償嗎?

非工傷在工地死亡有賠償嗎?

一、非工傷在工地死亡有賠償嗎?

非工傷在工地死亡有賠償嗎?

非工傷在工地死亡如果視同工傷是有賠償的,如果不認定工傷是沒有賠償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二、非工傷死亡的賠償有哪些?

1、工地非工傷死亡賠償一:喪葬費

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2、工地非工傷死亡賠償二:一次性救濟金

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

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

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3、工地非工傷死亡賠償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

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遺屬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2)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

(3)兼有(1)、(2)項情況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30%。

(4)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第一條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

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應按本條第二條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5)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

死者年齡在十週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

一週歲至十週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週歲者不給。

綜合上面所説的,因非工傷死亡但只要在工作的時間、工傷的崗位上死亡而在四十八小時這內搶救無效的,是可以視同為工傷,這樣是可以向工傷保險基金申請相應的賠償,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結合不同的情形來進行確定,這樣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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