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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協議

勞務分包協議

勞務分包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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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

勞務分包指的是承包企業把承包的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分包給有資質的企業來完成。在一個工程項目的勞務分包中,無特殊情況不需要發包人或者承包人的許可。而業主是不得指定勞務承包人的,勞務承包人也不得將該合同承包下的勞務再次轉包或再次二度分包給其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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