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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矛盾糾紛調解結案後可以上訴嗎

租房矛盾糾紛調解結案後可以上訴嗎

一、租房矛盾糾紛調解結案後可以上訴嗎?

租房矛盾糾紛調解結案後可以上訴嗎

租房矛盾糾紛調解結案後不可以上訴,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租房糾紛的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租房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四、租房糾紛的證據類型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法院在審理租房糾紛的時候,在權利義務明確,案件事實清楚的基礎上會進行調解,但是法院的調解並不具有強制性,如果原告或被告拒絕接受法院的調解方案,法院也會依法作出判決,雙方接受調解方案的,才要簽收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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