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糾紛 >房屋買賣 >

房屋買賣合同調解書上級法院可以解除嗎?

房屋買賣合同調解書上級法院可以解除嗎?

房屋買賣合同調解書上級法院可以解除嗎?

一、房屋買賣合同調解書上級法院可以解除嗎?

房屋買賣合同調解書上級法院可以解除,如果有證據證明調解不是建立在相商一致的基礎上或是存在脅迫、欺詐等違法情況的當然可以申請撤銷。

調解書生效後即具有有強制力是因為這是建立在雙方合意的基礎上,是當事人自主選擇的,其本身就是公平的。如出現上述不具公平性的情況時,可依法申請撤銷。

二、對於出賣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買受人可採取的救濟措施有哪些?

處理方法:買受人採取的補救措施有:

(1)實際履行。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如果通過加固等能夠修復,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內容履行義務。實際履行是我國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一方違約以後另一方可以採取的一項主要補救措施。但要考慮違約方能否繼續履行及其繼續履行的合理性,如果違約方確無力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等,均不宜採取此種補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現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後,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種較嚴厲的措施,一般禁止當事人在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根據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合同。

(3)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不論是請求實際履行還是解除合同,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違約侵權責任。

調解,主要就是針對雙方當事人所產生的一些矛盾在一起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一致的處理方法,那麼就需要由法院組織進行調解協議的簽訂,如果在這過程當中沒有違法的情況的話,一般情況下調解書是不能夠撤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fangchan/fangwumaimai/znl95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