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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是交通肇事逃逸 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諮詢

哪些行為是交通肇事逃逸 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諮詢

交通肇事逃逸是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後(以構成交通肇事罪為前提)沒有給於被害人以積極救助,反而逃跑,棄被害人於不顧,為逃避救助傷者的作為義務或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諮詢:哪些行為是交通肇事逃逸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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