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多久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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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交警需要自現場調查後十天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整,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79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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