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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怎麼處理?

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怎麼處理?

一、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怎麼處理?

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怎麼處理?

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緻人死亡將會按照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來進行懲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緻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二、交通肇事刑事責任是否需要承擔?

並非所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均需承擔刑事責任,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必須以構成交通肇事罪為前提條件。

1、“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②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③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④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⑤嚴重超載駕駛的。

2、“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在當代的社會,駕駛機動車輛的時候一定要遵守相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範,如果確實因為過失或者其他方面特殊原因導致人員受到傷害或者是死亡的,也應當及時的救助傷者,並且報警積極的承擔自己相關的責任,一旦逃逸的話,那麼將會是屬於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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