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期限逃逸需要多久結案?
- 交通事故案例
- 關注:1.8W次
一、交通事故處理期限逃逸需要多久結案?
肇事逃逸後交警一般在三個月內要結案。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逃逸怎樣處理?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三、逃逸對賠償的影響有嗎?
逃逸對民事賠償的影響主要是因為逃逸影響交通事責任大小,進而影響逃逸者對事故賠償責任的負擔,因為很大程度上,事故責任決定了事故的賠償責任。根據規定,機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由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依次在保險責任限額內進行保險理賠,保險理賠不足時,由當事人按照事故責任比例適當分擔:
1、機動車之間交通事故,按照事故責任比例分擔;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間交通事故,機動車方有責任的,機動車方承擔更多一些的事故損害分擔比例;機動車方無責的,也需承擔不低於10%的損害分擔比例。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逃逸的也是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結案,交警部門需要在勘查現場之日開始10天內製作認定書,只要確定出雙方的責任,就可以認定出如何的賠償,而選擇逃逸者不僅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還需要承擔起民事的賠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cheliang/shiguanli/1g7k1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