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常見誤區——盲目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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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經常接到當事人來電諮詢説,車輛全險,把人撞了,已經給墊付了兩三萬元的醫療費了,現在對方急着想私了,出價十萬,問筆者能不能接受私了。
對此,律師的建議是:
1.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大量墊付醫療費,更不要盲目接受私了。
2.事故發生後要立即報警、報120、報保險公司,千萬不要開車擅離現場。
3.一切等到傷者或其家屬訴訟後再行解決。
律師如此建議的原因如下:
1.本來所有損失幾乎全部都會由你的保險公司承擔,你只需要承擔很少的程序性費用。
2.預先墊付的醫療費最終你還得起訴傷者或其家屬才能要回來(而且對方不配合,就不一定能要回來了)。
3.盲目接受私了的後果是,你們私了協議保險公司不予認可,相關賠償數額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你只能自己買單。
其實,類似的案件最希望你們私了的就是保險公司,因為它可
以以此為藉口逃避本該有它出的理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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