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保險的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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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意外,第三者責任險
發生交通事故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條規定,首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交強險限額為:傷亡賠償金11萬元,醫療費1萬元,財產損失費2000元。另外,如果你對傷者自己出具的鑑定意見有異議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選擇鑑定機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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