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案例 >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原告主體資格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原告主體資格

一、著作權侵權糾紛的原告主體資格包括哪些?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原告主體資格

著作權主體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特定情況下,國家也可以成為著作權主體。著作權人即著作權主體,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著作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在我國,著作權即指版權。

二、我國著作權侵權行為歸責原則是什麼?

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有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

1、過錯責任原則要求要將損害後果歸咎於行為人負責的,必須滿足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

2、無過錯責任原則將損害後果歸咎於行為人負責不問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不以過錯為責任成立要件。

3、過錯推定責任本質上仍屬於過錯責任原則範疇,仍需要滿足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只是對過錯的證明責任進行了技術處理,在過錯證明上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法律事先推定行為人具有過錯,行為人要免責必須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三、作者享受哪些權利?

我國公民作為作者所享有的權利如下: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複製、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原告誰有資格擁有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有着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一旦當事人發現自身的著作權受到了侵犯的,是可以依法收集證據材料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去解決的,也就是常説的打官司,這是合理的行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chanquan/zhishianli/x1nej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