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鑑定包括什麼項目 司法鑑定律師解答 關注:1.64W次 臨牀法醫鑑定項目:1.損傷程度鑑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鑑定或稱傷情鑑定。2.傷殘程度鑑定;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3.因果關係鑑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係鑑定。4.醫療糾紛司法鑑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係。 標籤: 司法鑑定 法醫鑑定 刑事辯護 項目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mo/bianhu/sifalvshi/yo46x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