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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刑事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一)拘留後的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以日計算,執行拘留後滿二十四小時為一日;
(二)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以月計算,自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個月的對應日止為一個月;沒有對應日的,以該月的最後一日為截止日。
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羈押期限。精神病鑑定期限自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鑑定之日起至收到鑑定結論後決定恢復計算偵查羈押期限之日止。
《公安機關適用刑事羈押期限規定》
第四條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一)拘留後的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以日計算,執行拘留後滿二十四小時為一日;
(二)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以月計算,自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個月的對應日止為一個月;沒有對應日的,以該月的最後一日為截止日。
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羈押期限。精神病鑑定期限自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鑑定之日起至收到鑑定結論後決定恢復計算偵查羈押期限之日止。

刑事拘留的時間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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