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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怎麼處罰

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怎麼處罰

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處罰:
1、犯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一般對該單位處以相應的罰金;
2、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則應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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