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租賃合同 >其它租賃合同 >

房主簽訂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房主簽訂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房主簽訂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簽訂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1、在簽訂合同時,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沒有房產證,則要看出租方有無房屋買賣合同或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出租方要審查承租方的資信情況,租金支付能力,社會誠信狀況。
2、承租方還要審查,出租的房產是否已經被抵押。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合同的主要條款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ulin/qitazulin/d6zn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