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誘幼女賣淫罪的認定
-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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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賣淫罪與引誘幼女賣淫罪的區別:
1、犯罪對象不同:
(1)引誘賣淫罪是指引誘18週歲以上的成年婦女賣淫。
(2)引誘幼女賣淫罪是指引誘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女性賣淫。
2、量刑處罰不同:
(1)《刑法》規定,犯引誘賣淫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刑法》規定,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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