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標準
-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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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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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