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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違反職責罪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構成要件
  •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構成要件

  •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行為人必須具備軍職人員身份,不具備軍職人員身份的人犯盜竊搶奪武器彈藥、軍用物資罪,按刑法的規定處罰。(二)主觀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以非佔有為目的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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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的認定
  • 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的認定

  •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一般情況下,軍職人員在軍事行動地區,殘害無辜居民、掠奪無辜居民財產的,就具備了本罪的基本特徵,構成了本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按軍紀處理。(二)區分本罪與搶劫罪、搶奪罪的界限1、主體要求不同。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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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離部隊罪概念
  • 逃離部隊罪概念

  • 逃離部隊罪,是指軍人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違反兵役法規,是指違反國防法、兵役法和軍隊條令條例以及其他有關兵役方面的法律規定。逃離部隊,是指擅自離開部隊或者經批准外出逾期拒不歸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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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構成要件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構成要件

  •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正當行使指揮權的秩序。一切行動聽指揮,堅決服從命令是對每一名軍人的最基本要求。我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民軍隊,人民軍隊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軍人堅決執行命令,是建立在政治覺悟和對首長及上級政治上高度信任的基礎上的,是我軍官兵一致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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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量刑標準
  •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量刑標準

  •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戰時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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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的認定
  • 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的認定

  • 認定本罪時,要區分本罪與玩忽軍事職守罪的界限。這兩種犯罪客觀上都可能因未盡職責而造成嚴重後果。其區別在於前者所未盡的職責是指揮人員基於部隊友鄰關係而產生的,而後者所未盡的職責是指揮人員自身職務所要求的。指揮人員對所屬部隊處境危急不積極組織支援構成犯罪的,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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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罪構成要件
  • 投降罪構成要件

  •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軍人蔘戰秩序和國防安全秩序。我軍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堅強柱石,每一名軍人都肩負着保衞祖國的神聖使命。《憲法》第2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衞祖國,保衞人民的和平勞動”等。《國防法》第56條規定:“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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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叛逃罪的認定
  • 軍人叛逃罪的認定

  • (一)本罪與叛逃罪的法規競合問題《刑法》(以下簡稱本法)對軍人叛逃罪和第109條的叛逃罪的規定存在部分法規競合關係,即本法第109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叛逃罪的規定可以包括一部分軍人叛逃罪。當軍人叛逃時,應優先適用本章的規定,以軍人叛逃罪論處。(二)區分本罪與逃離部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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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自傷罪構成要件
  • 戰時自傷罪構成要件

  •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是所有參加作戰的軍人。(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具有逃避軍事義務的目的。軍事義務的範圍很廣,凡要求行為人實施的同戰爭有關的行動,均屬軍事義務。如臨戰準備、作戰行動、戰場勤務和其他各種作戰保障活動等。履行軍事義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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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自傷罪概念
  • 戰時自傷罪概念

  • 戰時自傷罪,是指軍職人員在戰時為了逃避履行軍事義務而傷害自己身體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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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俘虜罪立案標準
  • 私放俘虜罪立案標準

  • 根據《刑法》第四百四十七條規定私放俘虜的,私放重要俘虜、私放俘虜多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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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司法解釋
  • 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司法解釋

  • 一、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犯武器裝備肇事罪,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裏所謂的“後果特別嚴重”,一般是指造成較多的人重傷、死亡的;重要的武器或者技術裝備毀壞不能使用的;軍用物資或者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危害戰鬥任務完成的,等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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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令作戰消極罪量刑標準
  • 違令作戰消極罪量刑標準

  • 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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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
  •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

  •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是指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的行為。出賣、轉讓,是指違反武器裝備管理規定,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擅自用武器裝備換取金錢、財物或者其他利益,或者將武器裝備饋贈他人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非法出賣、轉讓槍支、手榴彈、爆炸裝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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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自傷罪司法解釋
  • 戰時自傷罪司法解釋

  • 《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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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量刑標準
  •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量刑標準

  •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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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量刑標準
  •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量刑標準

  • 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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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屬罪司法解釋
  • 虐待部屬罪司法解釋

  • 《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濫用職權,虐待部屬,情節惡劣,致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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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傷病軍人罪概念
  • 遺棄傷病軍人罪概念

  • 遺棄傷病軍人罪,是指軍職人員在戰場上故意將我方傷病軍人棄置不顧,情節惡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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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的認定
  • 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的認定

  • 一、區分擅離軍事職守罪與逃離部隊罪擅離軍事職守罪與逃離部隊罪都有擅自離職的表現,在定罪上可能發生混淆。其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1、擅離軍事職守罪侵害的是軍隊的指揮和值班、值勤秩序,行為人所違反的是指揮和值班、值勤人員的特殊職責要求,而逃離部隊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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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謊報軍情罪立案標準
  • 隱瞞、謊報軍情罪立案標準

  • 隱瞞、謊報軍情罪,是指故意隱瞞、謊報軍情,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一)造成首長、上級決策失誤的;(二)造成作戰任務不能完成或者遲緩完成的;(三)造成我方人員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二人以上,或者輕傷三人以上的;(四)造成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用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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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傳、假傳軍令罪司法解釋
  • 拒傳、假傳軍令罪司法解釋

  •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故意隱瞞、謊報軍情或者拒傳、假傳軍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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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罪構成要件
  • 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罪構成要件

  •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是所有軍人,即《刑法》第450條所規定的人員。既包括對軍事祕密負有特殊保密義務的軍人,如機要、通信、保密人員等,也包括所有了解軍事祕密的普通軍人,而且不論他們是通過職務活動了解的軍事祕密,還是通過其他渠道瞭解的軍事祕密。(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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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認定
  •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認定

  • (一)非法出賣武器裝備罪與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的法條競合《刑法》對這兩種犯罪的規定存在法條競合關係。軍人非法出賣部隊武器裝備的,應優先適用《刑法》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的規定,以非法出賣武器裝備罪論處。(二)將盜竊、搶奪的武器裝備又出賣、轉讓的定罪盜竊、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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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量刑標準
  •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量刑標準

  • 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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