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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經濟適用房怎麼分

離婚後經濟適用房怎麼分

離婚後經濟適用房怎麼分

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推出的一種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一般是供城市中有住房困難但有一定購買能力的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那麼經濟適用房離婚該怎麼分?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經濟適用房怎麼分配

您好,由於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您的情況屬於婚後使用共同財產還貸。
根據婚姻司法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首先看不動產登記在誰名下,然後經適房的特殊性,國家擁有一部分產權,分配時首先考慮;其次,若登記在您名下,可歸您這邊所有,雖然對方沒有出過錢,但畢竟婚後財產屬於共同財產,還貸時仍應認定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考慮到公平原則, 您這邊則需要適當補償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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