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以向法院調取材料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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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原告證據。
對於案情比較複雜或者證據數量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組織當事人在開庭前向對方出示或者交換證據,並將交換證據的情況記錄在卷。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做了如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公民調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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