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訴訟仲裁解答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

如何處理民事糾紛

如何處理民事糾紛

民事糾紛,可以找第三方協調,如村委會、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機構,協調不成得,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如何處理民事糾紛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zhongcaijieda/guanxiajieda/x50j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