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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無因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構成要件:
(一)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是出於為他人謀利益的目的。
(二)為他人事務管理。管理他人事務,就是為他人進行管理或者服務。這是成立無因管理的首要條件。
(三)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規定,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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